昌都市江达县天然饮用水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江达县天然饮用水项目工程施工已由江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企业投资,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昌都市江达县天然饮用水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规模:此次实施的昌都市江达县天然饮用水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锅炉房、值班室、消防水池、大门、围墙、混凝土挡墙、道路硬化、室外电器、室外雨污水、室外弱电、绿化等附属工程,购置生产线设备2条 (*)招标范围:此次实施的昌都市江达县天然饮用水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锅炉房、值班室、消防水池、大门、围墙、混凝土挡墙、道路硬化、室外电器、室外雨污水、室外弱电、绿化等附属工程。本次招标不含设备购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建设地点:昌都市江达县。 (*)计划工期:***日历天(含冬季停工期)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区外企业需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藏建市管函〔****〕***号”文件要求提供备案证书;同时区内、外投标企业均需针对本项目备案且提供备案证书; (*)各投标申请人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的独立法人企业; (*)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各投标人必须具备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施工企业入昌资质备案登记证》、区外企业须具有《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4月**日**时**分至 **** 年 4月 **日**时**分,登录到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 年5月9日
10 时 ** 分,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年
5月9日 ** 时 ** 分在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准时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其他要求: 1.本项目在电子开评标系统上进行评标;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至系统中,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 4、各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携带《入昌备案登记证》原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资质原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公证的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代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经理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昌都市江达县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昌都市邦达街澜都宾馆*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年4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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