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章第*节第5项的产品名称更正为“跑步机”,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更正为“★1、**寸液晶触摸屏控制,速度、时间、距离、热量、心率、坡度、音量显示,多媒体功能:***卡插口输入,支持视频,音频,图片播放,**,***输入,****互联。★2、程序:**个时间可选择,速度坡度固定程序,3种模式设置时间、距离、卡路里,6个坡度直选、6个速度直选。 ★3、低噪声交流马达、交流调速,电机功率2.*** 速度范围:1.0-**.***/h 4、手握心率安全急停开关5、配备自动加油系统6、输入电压:**** **/**** 7、最大承重:*****★8、坡度范围:-3-**% 跑步机需有负坡度电机,速度电机和坡度升降电机*个运行电机。9、跑带周长:**********★**、跑带有效面积:**********”; 2.原招标文件第*章第*节第6项的产品名称更正为“健身自行车”; 3.原招标文件第*章第4节第4.3条第2项的评分因素及权重更正为“技术参数及配置**%(技术类评委)”,分值更正为“**”,评分标准更正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分;★项指标为重要指标,有*项不满足扣5分,扣完为止;非★项为*般指标,有*项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 4.原招标文件第*章第4节第4.3条第3项的评分因素及权重更正为“产品制造厂商实力**%”,分值更正为“**”,评分标准更正为“1.采购清单中所投健身器材类产品的制造商是国家级企业认定技术中心得3分;(备注:国家级企业认定技术中心发布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颁布的。)2.采购清单中所投健身器材类产品的制造商获得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荣誉的得2分。3.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国轻工化工物质流通协会颁发的“中国绿色材料标志授权使用证书”得3分。4. 采购清单中所投健身器材类产品的制造商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5.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获得中国环境标志(**型)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 5.原招标文件第*章第4节第4.3条第4项的评分因素及权重更正为“售后服务及履约能力**%”,分值更正为“**”,评分标准更正为“1、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包括:安装调试的组织形式、程序、注意事项;验收依据和相关的技术标准;验收环节和内容。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具体全面、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为优得5分;为良得3分;为*般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及质保方案(内容包括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现场服务支持能力、售后巡检等),对项目售后服务内容的合理性、全面性、操作性进行评审:售后服务内容具体全面、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为优得5分;为良得3分;为*般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3、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获得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综合评审*星级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情况不得分。4、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对产品购买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产品质量险、意外伤害保险,以上险种均齐全的得3分,少*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投保单复印件。” 6.原招标文件第*章第*条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由“****年7月**日至****年7月**日**:**前(北京时间)”更正为“****年7月**日至****年7月**日**:**前(北京时间)”; 7.原招标文件第*章第*条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年8月5日上午**:**至**:**(北京时间)”更正为“****年8月8日上午**:**至**:**(北京时间)”; 8.原招标文件第*章第*条开标会开始时间由“****年8月5日上午**:**(北京时间)”更正为“****年8月8日上午**:**(北京时间)”; 9.原招标文件第*章第*节第7项第*条交款截止时间由“****年8月2日上午**:**(北京时间)”更正为“****年8月5日上午**:**(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