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单位肃南县白银乡政府所在地村容村貌环境集中整治项目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于****年8月**日在规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至****年8月**日**时(*次公告)报名截止,共有1家投标申请人递交报名资料;
2、经初步审查,共有1家投标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要求,0家投标申请人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具体情况为:无。
3、根据张市建﹝****﹞***号文件规定,我单位选择的正式投标人产生方式为:合格的所有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
4、资格预审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5、投标人确定结果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企业资质 等 级 | 项目 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 备 注 |
1 |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王 英 | *级建造师 |
|
附件:
以上结果请予审核备案,我单位将以此为依据向确定的正式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经 办 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经 办 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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