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中心受*********委托,拟对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月9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中心反映,以便我中心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9栋***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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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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