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改扩建*期工程门类产品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1 项目名称:*******改扩建*期工程门类产品采购及安装
1.2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中段省平原监狱院内
1.3 招标范围:*******改扩建*期工程门类产品(电动门、防火门、栅栏门、金属防护门、实木门等)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安防信息化对接(监舍门所有控制缆线及后台操控设备)、以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数量见清单)。
1.4 供货及安装周期:***日历天(含设备供货与安装)
1.5 质量保证期:2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质量要求:货物质量和安装质量均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1.7 标段划分:拟划分为*个标段。
*、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年3月**日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4月2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郭坚徐桂芝 徐留宏 刘全锋 张之胜
*、中标信息:
中标人:***********
中标价:*******元
质量承诺:货物质量和安装质量均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交货期:**日历天(含设备供货与安装)
质量保证期: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中标人地址:唐河县龙潭镇龙潭街
收费标准:依据发改**【****】***号、计**【****】****号和发改办**【****】***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金额:*****元人民币。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条**号7幢6层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4月2日
附件:
1、招标文件
2、采购清单报价明细表
附件:采购清单报价明细表.*** |
平原监狱门类产品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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