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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发布人: 联系人电话: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3月5日对编制鹿寨县*排镇、中渡镇、黄冕镇共**个小型水库农业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报告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编制鹿寨县*排镇、中渡镇、黄冕镇共**个小型水库农业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报告服务。
*、采购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公告媒体及公告时间:****年2月**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评标日期:****年3月5日。
评标地点:**********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3-1)
评委会成员:陈莉娴(组长)、陈昕、***(业主评委)。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
成交单位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古亭大道**、**号
成交标的信息:
①项目名称:编制鹿寨县*排镇、中渡镇、黄冕镇共**个小型水库农业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报告服务
②单位:项
③数量:1
④成交报价:大写:人民币********元整
小写:¥ ******.** 元
⑤成交工期:竞标人签合同后的**天内,提供完整、合格的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等,并通过审核。
⑥成交质量:合格
*、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低层住宅区3-1-3号
3、监督部门: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号)货物类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代理服务费计算:******.**×1.5%=****.**元(人民币,*舍*入到元)。
**********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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