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部分内容)招标公告
玛纳斯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已经玛纳斯县财政局以“玛财购函( **** ) *** 号”批复,现对部分内容进行采购,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专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玛纳斯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部分内容)
2 、建设地址:玛纳斯县
3 、项目规模:新建*个空气自动站,具体包括新建站房、基础设施改造、设备的安装。需安装的设备为大气*参数(*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分析仪和校准仪)、气象检测系统、能见度仪、城市环境摄影系统、 **** 标准站房等基础设施的配置。
4 、计划投资: *** *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环境监测设备(仪器)销售或环保产品销售;具有设备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工作日)每日上午 ** : ** 时至 ** : ** 时,下午 ** : ** 时至 ** :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昌吉市石河子西路嘉顺小区南苑 ** 号楼 1 单元 *** 室领取招标文件。
2 、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备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提供在本单位 **** 年近半年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以上资料需各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 (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及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 ***********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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