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各投标单位:
关于《阿拉尔国税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问:经济标部分要求暗标,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 ** 版清单,但是招标文件中给定的经济标格式为 ** 版清单和目录,能否按给定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为最终经济标格式?目录按给定的清单项目为清单目录?
答:招标文件中经济标格式白皮书目录和内容按给定的工程量清单 ** 版为准,目录为以下内容:
1 、总说明
2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3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7.1 、暂列金额明细表
7.2 、材料 ( 工程设备 ) 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7.3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7.4 、计日工表
7.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8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9 、综合单价分析表 ( 主要清单 )
** 、主要材料**表
注: 1. 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经济标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
2. 投标人编制经济标严格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提供的表格填列,并不得改动表中的任何地方,表格顺序也不得变动,否则按重大偏差处理(打印时仅需打印发生费用的表格)。
3. 投标人不允许改变招标人所发清单的结构格式、清单编号、名称、工程量、单位、招标人给出的费率及提供的主材顺序。
4. 对工程量清单中打 * 的做综合单价分析表。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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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9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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