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雾及粉尘排放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堰市赛旭工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3个月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只能在生产间隙施工)。
中标候选人第2名:*堰仙梦工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3个月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只能在生产间隙施工)。
中标候选人第3名:*堰市嘉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3个月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只能在生产间隙施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堰市赛旭工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
中标候选人(*堰仙梦工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
中标候选人(*堰市嘉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堰市赛旭工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堰仙梦工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堰市嘉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1)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将纸质版异议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提出;(2)线下招标投标项目,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予受理。
*、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2、中标候选人的评标价
中标候选人(*堰市赛旭工贸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元。
中标候选人(*堰仙梦工贸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元。
中标候选人(*堰市嘉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元。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湖北省*堰市车城西路4号 | 地址:湖北省*堰市公园路**号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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