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阜康市****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单*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意见:
阜康市棚户区改进项目是我市的民生工程,拆迁面积广,工程投资大,该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我市民生环境,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发挥重要作用,选择*家从事棚户区改造的国有企业,来承担该项目,能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棚改项目是我市的重大基础投资项目,属于政府大型公共服务类项目。本项目投资大,棚改期限短,是低成本,高质量,改善村民生活条件,改善居住,生活条件,不具备竞争性,符合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是合理的。
****年我市棚区改造项目总投资9.5*元,投资规模大,设计范围广,所以本项目拟承接主体需要长期从事政府社区公共资源的经营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开发,企业信用度高,经营状况良好,在本项目前期基础工作的准备,计划的制定,项目的具体实施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本项目的服务期限长达**年之久,需要与地方政府有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结合本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较大,社会稳定性要求高的特点,单*来源可确保此项目的延续性及项目的顺利实施。
**********************为国有公司,实力雄厚,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及较强的业务能力,公司熟悉我市棚改项目拆迁补偿等基本情况,具有房屋征收管理和安置房建设的丰富经验,该公司在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准备、项目调研、安置方案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个环节能满足项目要求。
故推荐成交单位为:**********************
*、论证专家:张全义、黄康、霍金明、王志峰、颜辉捷
*、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
**********************
*、公示期限:
****年7月**日至****年7月**日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向招标代理公司反映。质疑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查处。
*、联系方式:
本项目采购人:***********
地 址:阜康市天山南街**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号E阳臻品**层****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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