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项目编号: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项目单位 | 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黄山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改造**米海巡艇采购项目 | 2艘 | 名称:黄山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元 | 名称:江苏通洋船舶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上庄圩门***号 | *******元 | 名称:**米海巡艇 品牌:通洋 规格型号:/ 数量:2艘 单价:*******元/艘 | 魏海燕 叶 华 方 磊 朱 敏 王政培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 ||||||
项目服务要求 | 合同生效、正式开工后***天内完成。 | ||||||
中标供应商业绩 | 1、合同名称: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海事局**米行政执法艇 2、合同名称: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基地建设(第5包)**米搜救指挥艇 3、合同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太仓海事局**米级钢质巡逻船 4、合同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港海事局**米(级)海巡艇 | ||||||
其他 | 1、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6月6日; 2、开标时间:****年6月**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年6月**日至****年6月**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5、监管电话:****-*******。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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