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洛阳市规划馆和地方志馆主体亮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已于 **** 年 6 月 ** 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原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洛阳市规划馆和地方志馆主体亮化 洛政采代 [****]*** 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 [****]*** 号
*、原采购项目公告日期: **** 年 6 月 ** 日
*、变更信息:
删除磋商文件第*部分中磋商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注:“ 3. 电力电缆产品为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为★号的强制采购产品,因此,本次采购只接受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之该产品投标,否则,不予接受。 ”
原磋商文件及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变更 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
*、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 *** 号
联系人:***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 5 号楼 1 单元 **** 室
联系人:*** ( 工号 :***********) 李女士 ( 工号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年 6 月 ** 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