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市海绵城市建设南北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市海绵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平市海绵城市建设南北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 *次 ) 。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
2.3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平市南河、北河及北河支流塔子沟。
2.4 工程规模:项目包括堤防工程、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以及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将在城区防洪工程的基础上,在南、北河及塔子沟新建堤防工程,堤防工程主要包括修建防洪堤******,回水堤*****,防汛通道******,排涵**座,河堤清淤*******,跌水**座,橡胶坝9座。污染整治以沿河污水收集干管工程和滨河面源污染处理工程为主,敷设污水收集干管总长度为******,检查井***个,生态截流沟总长度约**.5㎞。项目将结合人工湿地、生态缓冲带以及生态补水等工程的实施,构建南、北河及塔子沟水生态系统,工程设4处人工湿地,总面积为***亩。沿南、北河及塔子沟建设生态缓冲带***亩。建设补充南河生态用水引水管总长度8.4㎞。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完成。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2.7 计划投资额:*****.***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水利设计(河道整治)专项甲级(含)以上及市政行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含)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近*年承揽的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分别具有:(1)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具备水利水电施工能力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5 家。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每天上午8:**分至下午**:**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到吉林省*平市政务大厅****************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收取****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 ** 时 ** 分,地点为*平市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市海绵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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