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 受 **************** 委托,就 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期工程设备供货工程(*标段) 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 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期工程设备供货工程(*标段)
(*)项目编号 : ********************-3
(*)项目预算 :
****元整
(*)主要内容 :
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续建工程新增规模为 2.5*吨/d,变化系数为**=1.**)的成套设备供货、技术服务(配合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及保修等,详见设备清单。
付款方式: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后*年支付**%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的工程款。
工期: **天(合同签订后**日内设备到场,**天完成指导安装调试)
免费质保期: 2年,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最低要求)。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投标人资质需满足下述其中*种:
2.1投标人需为压滤机类制造商,具有至少**年以上的压滤机设备制造历史,注册资金不低于3*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质监局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系列认证证书。
2.2投标人需为除臭设备制造商,具有至少**年以上的除臭设备制造历史,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质监局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系列认证证书;
2.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成立年限不低于3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投标人近*年(****年1月1日至今,下同)承担过压滤机系统或除臭系统的成套供货(投标时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投标时除需提供以上厂家资料外(详见2.1,2.2项要求),另需提供主要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 **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部分评标办法内容。
*、招标文件获取
(*) 招标文件提供时间 : ****年**月**日 8:**至 ****年**月**日 **:** 。
(*)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 **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平台 ( ****://****.******.***.**/ )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采购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导致无法投标 的,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平台 《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 (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
(*)本项目共 4个分包。各投标人可选投上述任*分包,也可选投所有分包,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个标段。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整(¥: ******.**)元
开户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 “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楼,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以完成上传为准)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联系地址: 泗阳县北京路文化商业街 **号
邮政编码: ******
采购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平台 、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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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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