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临武大道沿线及武水河沿线夜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武县临武大道沿线及武水河沿线夜景照明工程 已由 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发改[2017]48号 批准建设,以 临招核[2017]44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投资 。招标人为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临武县临武大道沿线及武水河沿线夜景照明工程; 2.2 建设地点: 临武县城; 2.3 规模: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00万元; 2.4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 45日历天;第二标段 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临武县临武大道沿线夜景照明工程;第二标段:武水河沿线夜景照明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临武县临武大道中间绿化带、人行道及两侧建筑物;第二标段:武水河武水桥头至临武定点牲畜屠宰场河段所有桥梁、护栏及两岸建筑物的景观亮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第一标段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第一标段: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第二标段: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二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重复报名无效。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4]71号文、郴建发[2016]85号文和郴建发〔2017〕3号文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 壹拾肆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1个工作日。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6.1本项目 不接受 网上报名。 6.2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进行报名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则需提供);3)拟任项目负责人由本单位开具委托书并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和本人身份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5)企业资质证书(或是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本企业鲜章);6)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及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017年7月-2月)8)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报名的关键岗位必须是《诚信管理手册》在册人员);9)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或官方网址可查询的资料)(仅省外企业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资料不齐全者一律不予接受其报名。 6.3 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2)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6.4 招标文件的发售:所有单位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成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点: 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室第374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开标时,按郴建发[2017]53号文的相关条款。各投标人均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为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5-633806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临武县官山路一号 联 系 人: 文晓明 电 话: 15873573333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3室 联 系 人: 周博13487881577/李蓓蓓15096109364 电 话: 0735-2177465(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廖琼(4168号) 周博(4821号) 王尧斌(4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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