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慈利县城排水防涝综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期) 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慈发改投资〔 ****〕 5号 文同意批准建设,并以 慈发改招〔 ****〕 ** 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 第*施工阶段监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慈利县城排水防涝综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期)第*施工阶段监理
2.2项目位置 :慈利县城内
2.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2亩。主要对老城区 **条道路(*阳路、*福路、环城南路、笔架路、永泰路、古常路、双安路、建设路、文化路、紫霞路、站前大道、荷花路、幸福路、慈姑路、古城路、白宫城路、军民路、光明路)进行提质改造(包含地下综合管网、路面、绿化、亮化等)以及新建*条撇洪渠(白云路撇洪渠、慈姑路撇洪渠、白宫城路撇洪渠、交警队撇洪渠),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元。 。
2.5招标范围: 第* 施工阶段为对*阳西路(永安大桥至站前大道)、环城南路、白宫城路、古常路、*福东路、紫霞路、文化路共*条道路进行提质改造(包含地下综合管网、路面、绿化、亮化等)以及新建白宫城路撇洪渠的施工 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第* 施工阶段 工程概算为 ******元,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为准 。
2.6监理工期要求: 从第* 施工阶段的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该项目的第* 施工阶段施工工期*致 。
2.7质量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 ****)》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监理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及实际工作单位*致。
3.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照湘建建〔 ****〕 **号文件规定配备,即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共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7人、监理员 7人(专监和监理员中具有道路专业和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得少于 2人)。各相关专业工程施工期间,监理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派驻具有相应专业职称的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 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 ****〕 ***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开标后资格审查 。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 整 (¥ *****.** 元)。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7 年 6 月 ** 日上午 9 时 **分 (北京时间 ) ,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逾期到账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 慈利县城排水防涝综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期)第*施工阶段 监理 ”。 如果未注明用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4开户名称:慈利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行:农业银行慈利县支行
账 号: **** ****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年 5月 **日至 ****年 5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2:**时至 5:**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携带单位公章并持: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报名凭法人授 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仅省外企业) 6、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原件; 7、专监、监理员注册证或岗位资格证原件(须同时提供道路专业和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分别不得少于 2人的职称证); 8、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内连续 3个月的社保证明,在 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慈利县*阳镇*阳东路 ** 号 ) 签署承诺书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外,其余均存复印件*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 未按6.1条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提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年 6月 **日上午 9时 **分 ,地点为: 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慈利县*阳镇*阳东路 ** 号 )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须派拟任 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慈利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 ****-******* 。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 本项目实施期间,若中标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按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的,视为资质挂靠,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其依法从严查处,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3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年**月**日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号)精神及慈利县人民政府慈政办通?****?**号文件要求:纳税人(张家界市外企业必须在我县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应在项目中标后**日内向我县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到我县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发票领取、使用、缴销等手续。投标申请人必须签订在我县全额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后,方可参与投标。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公司地址:慈利县*阳镇笔架路
联 系 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环*段 ****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楼( ***室)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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