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体工程设计,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盘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体工程
2.招标单位:******
3.建设地点:盘山县
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5.招标范围:盘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体工程主要包括南水北调引水干渠防渗漏、防冲刷衬砌,长度8.1公里,本次招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服务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现场指导)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总估算价*****元;设计费用拦标价****元)
6.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投标单位请于****年4月**日~****年4月**日,每日上午8:**~**:**下午 **:**~**:**(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楼***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审查合格确认函、资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
2资格审查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诚信证明。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号假日际大厦A座****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不邮寄。
*、开标时间及地点:****年5月**日**:**,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元整 。(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盘山县太平镇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鑫*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号假日际大厦A座****室
联系人:** 电话:***********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号
邮 编:******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联 系 人:**
财务室电话:****-*******
2017年4月21日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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