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年度随州旅游新媒体宣传营销暨高校推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年1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原公告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年2月8日**:**时(注:**:**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开标时间为****年2月8日**:**时。”
由于2017年2月8日开标时采购人因故未能参加,现就开标日期进行更正。
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09:30时(注:0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开标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09:30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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