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里店镇重要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时间:****-**-**
招标代理:**************
报名截止:****-**-**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呼图壁县**里店镇重要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计*个合同段。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呼图壁县境内。共分为*个合同段,性质为改建,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勘察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工作、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第*方咨询审查、施工后续服务等)。
呼图壁县**里店镇重要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总长****,包括*条线路,*级公路标准。
线路1(****线)起点接****线**里店镇,途经*工村,与***乡道相交,终点接****线,长度5.***。
线路2(****线)起点接****线,途经小土古里、****线、***、兰新线、宁州户*组,终点接线路3(****线)***+***处,长度**.***。
线路3(****线)起点接呼石公路(****)线***+***处,途经宁州户村*组、宁州户村、宁州户村*组,终点至宁州户*组,长度**.***。
线路4(****线)起点接****线乌伊东路岔路口,终点接西域春大道西域春饲料场岔路口,长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要求投标人必须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具有5年内里程**公里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两项及以上,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具有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有以下情况的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4.1存在重大设计缺陷被自治区或昌吉州通报处分限制投标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1月**日至****年1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疆外企业提供疆外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信用信息备案登记表》、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上均需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至**************(呼图壁县西市南路,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公司*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个经办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1月**日**:**,集合地点:*********门前;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昌吉州市政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递交投标保证金,应提交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部庭州网、昌吉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呼图壁县上*工路4号
电 话:***********
联 系 人:**
邮 编:******
招标代理:**************
地 址:呼图壁县西市南路,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公司*楼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传 真:****-*******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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