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小区基础设施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延吉市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小区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字[****]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吉市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小区基础设施工程;
2.2招标范围、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道路、排水、路灯及铺装等工程的施工(小区内环路长度为***.***米,北出入口长度为**.***米,南出入口1号道路长度为**.***米,南出入口长度为**.***米,环路道路和南北出入口道路宽度为7米,消防通道道路宽为4米;包括沥青混凝土道路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以及人行道方砖新建);
*标段:机房监控中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管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总建筑面积*****.**?)。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局子街东侧,新村路南侧;
2.5计划工期
*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工期***日历天;
*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6月**日,工期**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近3年(****年7月1日至今)有1项*****元及以上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入吉企业须根据吉建管〔****〕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第*条、第*条、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已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注册并公布。
*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级)及以上资质且近*年(****年7月1日至今)有1项合同金额****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讯与广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投1个标段;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日至****年**月5日(**月1-3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代理人近*年内的社保证明原件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走廊西侧设定的红线区域内(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楼) 。
5.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入至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中或开标时提供经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 银行保函 ,保证金金额为 *标段:***元;*标段:***元 。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日报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地 址:延吉市建工街***号
联 系 人:***邮 编:******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延吉市北阳路***号
联 系 人:***邮 编:******电 话:****-*******
传 真:****-*******电子邮件:*********@***.***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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