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湿地民俗旅游增收致富扶持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墨玉县湿地民俗旅游增收致富扶持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北京市对口援助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墨玉县湿地民俗旅游增收致富扶持项目位于墨玉县境内,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景观建设工程:岸线整治****;农家乐2处,*****;景观廊架1座,****; 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湿地大门1座;基础工程:游览步道****;码头2座(含**艘船只)。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征,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的施工企业,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进疆备案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自治区内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自治区以外的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监理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6日至****年9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和田地区公安局家属院旁)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水利建造师证书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委托单位缴纳授权委托人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委托单位与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日上午**时**分前递交至: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田日报、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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