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伊拉哈镇*马路改造工程
招投标编码: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报名开始时间: | ****/6/** 7:**:** | 报名截止时间: | ****/6/** 7:**:** |
报名地点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人: |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嫩江县伊拉哈镇*马路改造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嫩江县伊拉哈镇直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嫩江县伊拉哈镇*马路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嫩江县伊拉哈镇*马路改造工程 已由 嫩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 嫩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伊拉哈镇*马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嫩发改发[****]**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嫩江县伊拉哈镇直 。 2 、建设规 模: 改造伊拉哈镇*马路****.6米,支路4条***.6米,路面加铺5厘米沥青混凝土,更换路缘石****米 。 3 、合同估算价: 人民币 ***.** *元。 4 、计划工期: *** 6 年 7 月 ** 日 开工, *** 6 年 ** 月 ** 日 竣工。工期 ** 日历天。 5 、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6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 项目建设地点周围 **公里内 自有 沥青搅拌站或在 **公里内 租赁沥青搅拌站 (须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 ; 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 专业 * 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 凡在省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中不合格的以及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建筑业企业,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 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 ,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 ,如参与 招投标活动 并中标的,*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凡投标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工长、质量检查员、安全员、造价员、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证书与投标企业不符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 投标的企业 ( 外省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购买企业锁) ,自行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 )报名, 报名时间: ****年6月**日至****年6月**日 , 按照招投标监管系统的要求内容如实申报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 潜在 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切后果负全责。 凡 未按规定在 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 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 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 ,均 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 本项目投标的企业 授权委托代理人 须在 开标前*小时内 , 在 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建设局*楼) 现场签字确认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 投标将被拒绝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 网 ( ****://***.******.***/ 、 招标公告附件形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光盘 ****年7 月7日至****年7 月8日 在 ******************(黑河市建设局*楼) 领取;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工程量清单光盘(*正*副)每张***元,领取光盘时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 ****年7月**日**:**分 ; 地 点为 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建设局*楼) 。 开 标时查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代理人( 拟派 建造师) 有效的 身份 证原件 、 结算账户收款凭证 和 投标保证金 到账 收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上发布。 7. 其他 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等,在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 、 招标公告附件形式)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查阅所引起的*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嫩江县伊拉哈镇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黑河市龙滨路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 6 年 6 月 **日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元): | ***.** | ||
公告附件: | 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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