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锦州滨海新区 ****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滨海新区 ****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部分中央补助资金、部分自筹,招标人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滨海新区 ****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娘娘宫镇河北村。
2.3建设规模:修建娘娘宫镇河北村排涝沟砼护岸 ****,新建农桥*座(具体内容详见《锦州市滨海新区 ****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2.6招标范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锦州市滨海新区 ****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1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5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 ***以上(含 ***)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级(含*级)以上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施工员证、相同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相同工程业绩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1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含 ***)级信用报告概述、前*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以上原 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套,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号)。
5.2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
地 址: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段大港莱茵华庭 **-甲
邮 编: ******
联系人: ***
电 话: ****-*******(***报名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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