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皮卡绞车采购项目单*来源采购论证公告
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拟对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皮卡绞车采购项目采用单*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经组织论证专家组论证,现将论证结果予以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皮卡绞车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2*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
(2) 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皮卡绞车采购项目
(3)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
(4) 用途:皮卡隧道清淤
(5) 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2*元 。
(6) 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7) 其他: 无
*、拟成交供应商
拟成交供应商:安阳市*通机械有限公司
*、论证专家组成员名单:尹政、徐达、李宏臻
*、论证专家组意见: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皮卡绞车采购项目,****年**月**日发布第*次公开招标公告,只有*家投标单位报名导致废标,****年2月**日发布第*次公开招标公告,只有*家投标单位报名导致废标,根据武财采[****]**号文件“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单*来源政府采购方式操作流程》的通知”中的规定,满足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中的第2条“公开招标等采购方式失败*次以上,且参与报名或投标的供应商只有*家,需要变更为单*来源采购方式的”,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采购的皮卡绞车属于专用车辆,潜在投标单位有限,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没有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专家组*致同意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
*、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年3月**日至****年4月7日。
其他相关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公告期内没有异议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
联 系 人:***
电 话: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汉区新华西路***号大武汉*****座**楼1-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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