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水塘镇羊场集镇安置点项目及附属工程施工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 **** ) ***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水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委托 贵州*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紫云自治县****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水塘镇羊场集镇安置点项目及附属工程施工 ( 安市公资交(建)告( **** ) ** 号 ) 已于 **** 年 8 月 ** 日 ** 时 ** 分在***********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贵州*丰集团兴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 ********.** 元
中标工期: ***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 ( 职称 ) 证号: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 元
中标工期: ***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 ( 职称 ) 证号: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 元
中标工期: ***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 ( 职称 ) 证号:
交易结果公示至 **** 年 9 月 9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 ** 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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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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