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衢州光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南区办公生产区、下张园区保洁绿化、心灵驿站接待等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工程控制价为 *** *元。项目概况:本项目范围为:衢州光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所管辖生产、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需求,
2.2 招标范围: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心灵驿站接待接待服务及招标单位交办的其他延伸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家参加同*标的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年的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在投标过程中未发生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因服务质量而严重影响物业管理的情况;
( 3 )投标人应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年内未出现亏损,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5 )注册资金不少于 ** *元人民币(含);
( 6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近*年拥有类似生产、办公设施物业服务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个及以上类似的服务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 7 )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
备注:必须提供物业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4 、电子评标
本工程不进行电子招标。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3 *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电汇支付或网银支付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致。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联系电话: ****-******* ,传真 ****-******* )。
5.3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个工作日内到账,从投标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结算账户汇出至“****************”指定帐户:
公司名称:****************;
开户行:*********
帐 号: *******************
汇款摘要: ******-****-**# 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① 招标文件费用: *** 元;潜在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前支付标书费,投标报名时间: **** 年 7 月 ** 日至 **** 年 7 月 ** 日 (每天上午 9 : **-** : ** 下午 ** : **-** : ** ),逾期不予报名。
②通过电汇支付或网银支付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招标编号、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标、包信息等传真至 ****-******* ,财务咨询电话 ****-******* (传真中除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包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标书费支付的交易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投标人汇款时要求从基本账户汇出。
标书费支付帐号:
收款单位:****************
银行: *******************
开户行:*********
发票领取地址:衢州市荷花*路 *** 号
财务电话: ****-******* ,传真: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 年 8 月 ** 日 9:** ,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力分中心开标厅 1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招标人 )
****************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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