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区洋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次)(资格后审)
************ 的洋河新区洋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位于洋河新区境内;
1.2 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约****.4平方米;
1.3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个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 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监理费用的**%,经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满*年后支付至审定价监理费用的**%,余款待工程缺陷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为:洋河新区洋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监理项目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的监理。
2 、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请从本公告附件下载。
4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 投标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年**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材料以投标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 其他条件:
4.4.5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4.4.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报名要求:本工程接受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年5月**日至****年5月**日(每天上午8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至宿迁市洋河新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楼,市民广场西侧,纬*路与经*路交汇处)进行现场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 招标文件发售: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宿迁市太湖路***号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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