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项目编号:************-2 )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 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徽州区第*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次) | 1个 | 名称:黄山市徽州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黄山市徽州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名称: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徽州区永佳大道***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元 |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文峰路**号 | ******元 | 名称:徽州区第*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次)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项 单价:******元 | 蒋 浩 李 勤 程敏娟 方家树 郑 占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 ||||||
项目服务要求 | ****年3月底前,完成*调实地调查和建库工作按程序逐级汇交上报调查成果。 ****年4月底前配合完成*调成果的省级和国家核查和整改,将整改后的*调成果初步汇交; 以****年**月**日为调查标准时点,统*进行调查数据更新。完成调查最终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汇交上报徽州区第*次国土调查成果。 | ||||||
中标供应商业绩 | 1、合同名称:安徽省土地利用调查数据库更新项目(****年) 2、合同名称:安徽省土地利用调查数据库更新项目(****年) 3、合同名称:金城江南丹县区第*次农村土地调查项目 4、合同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第*次农村土地调查项目 5、合同名称:河池市凤山县第*次农村土地调查项目 6、合同名称:怀远县第*次农村土地调查项目 7、合同名称:甘肃省第*次土地调查试点项目 8、合同名称:金城江****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更新与监测 9、合同名称:金城江****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更新与监测 | ||||||
其他 |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年**月**日; 2、开标(采购)日期:****年**月6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年**月6日至****年**月7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号,联系电话:****-*******。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市徽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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