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警森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北城世纪大厦**楼****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中标信息
中标日期:****年**月**日
总中标金额:***.0 *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1:至投标截止时间,因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本合同包招标失败,作流标处理。
合同包2:
第*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中路***号金钻世家1#、2#、3#楼连体部分1层**店面,中标金额: *******元。
第*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登高东路***-**号,中标金额: *******元。
合同包3:
第*中标供应商:龙岩市华冠贸易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登高东路***号1幢1层**号店,中标金额:******元。
第*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登高东路***-**号,中标金额:******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 *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①合同包2:*****元,②合同包3:*****元。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3、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龙岩分公司;开户行:******************;帐号:*********。
评审专家名单:
丁荫祥、许友琼、游美华、孔雪妹、卢连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合同包:2
品目号:2-1
品目名称:龙岩新罗队食堂副食品定点配送(不含粮油)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中标金额:*******元
合同包:3
品目号:3-1
品目名称:龙岩上杭食堂副食品定点配送(不含粮油)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中标金额:******元
*、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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