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X射线检查仪、电子听音器和**(便携式炸药探测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7月**日 *.答疑澄清内容: *、将原最终出售稿采购文件第**页“*、**-***射线仪”描述中的“**-***”删除。即“(1)*****连续式光源能量大于*****。”更改为“(1)连续式光源能量大于*****”。“(6)为了保证足够的油量及铅防护,x光机重量必须大于**公斤(包含电池)”更改为“(6)为了保证足够的油量及铅防护,x光机重量大于**公斤(包含电池)”。 *、将原最终出售稿采购文件第**页“*、探测箱体”中“(3)探测器厚度≤7.***”更改为“(3)探测器厚度≤***”。 *、将原最终出售稿采购文件第**页“*、********商务笔记本”更改为“商务笔记本”。 *、将原最终出售稿采购文件“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说明”更改后如下: ①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满足招标要求的程度(2-**分):该指标评审以样品及检测报告为依据,不带样品该项目不得分。X射线检查仪(0-**分)、电子听音器(0-5分)便携式炸药探测仪(0-**分)。 ②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性、整体性能、质量、方案完整性、稳定性、可靠性进行综合评价。(0-5分) ③设备结构及扩展性能的通用性与可靠性(1-4分) ④随机资料和配件情况(1-3分) ⑤技术培训、保修期限、售后服务响应时间(1-4分) ⑥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0-2分) (2)企业资信、业绩评分**分。 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对评分细则和投标文件,充分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统*评分。 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说明: ①企业履约信誉(0-2分) ②符合标书要求设备制造商授权书、代理证明(0-2分) ③投标产品业绩情况(0-3分) ④投标产品质量检测证明按公安部相关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不计分)(0-6分) ⑤根据投标产品的品牌优劣程度、市场占有率等情况酌情给分(0-4分)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改为****年8月**日**:**时前,开标时间更改为****年8月**日9:**分时整。 *、其余未涉及款项均不作调整。 ****** ************* *〇**年*月*日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点:衢州市西区花园中大道**号(衢州海关大楼****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公告附件:公安局设备采购项目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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