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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防盗报警和电子围栏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受采购单位之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本项目由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诚邀有兴趣且符合采购要求的公司前来参加,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网络高清监控、电子围栏周界和巡更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备安全技术防范2级及以上资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经审核通过并交纳文件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电子档或自带U盘拷贝;标书每本售价3**元整,只接受汇款,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年3 月 **日-----****年 4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秋浦西路**号杏花村宾馆内西侧2楼)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标书工本费请汇至:
开户名: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池州支行;
账号:**** **** **** *****
(请在备注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
*、开标时间:****年4月 ** 日 上午 9 时 ** 分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池州市秋浦西路**号杏花村宾馆内西侧2楼);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元整。
2、支付方式:必须从供应商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只接受电汇或转账方式,其它方式不予受理;电汇或转账必须确保在开标前到账;请在银行票据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
3、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全称: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池州支行
账 号:**** **** **** *****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3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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