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项目名称:********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卫交采*********号(卫财招标采购*****)
*、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采购液体聚合氯化铝****吨(以实际用量据实核算)
2、交 货 期:分批交货,接到通知起*小时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3、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标准要求。
*、项目预算金额:****元。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需为产品的生产商。
7、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关于液体聚合氯化铝)《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8、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内市级及以上有关技术检测部门对聚合氯化铝(液体)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若不是中文版则需提供中文翻译,投标人对翻译内容准确性负责)
9、依据财库[****]***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在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8:**~**:**,**:**~**:**
2、招标文件售价:***元/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入“新版网站入口”。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网站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米)
*、说明:
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
2、投标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新版网站入口”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网上报名须知”。
3、投标人必须使用**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后,参见帮助中心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4、投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和《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投标人注意查看。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 址:卫辉市建设路西段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西鑫苑路北**号楼1单元**层*号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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