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务川自治县红丝乡第*幼儿园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入场登记号:遵*********************)已于****年9月**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其中主体工程投标报价:*******.**元;平场及附属工程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总分:**.**分 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贵安)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其中主体工程投标报价:*******.**元;平场及附属工程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总分:**.**分 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其中主体工程投标报价:*******.**元;平场及附属工程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总分:**.**分 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9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务川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依法实施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