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灵山县*海街道江滨*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程工 电话:****-*******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工
*、中标信息
中标日期:****年**月**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和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牵头人: *************
地址(牵头人):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号北部湾大厦北楼8、9号楼
中标金额:全投资内部收益率:7.**%,运营补贴:*********.**元
评审专家名单:
龚济节、刘裕东、冯华玉、宁福琳、朱开治、黄栋、邓成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拟招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限**年内(含建设期约2年,运营期8年),由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根据承续合同承担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优化设计、投(融)资、建设、维护、运营管理和移交,其中项目投(融)资责任主要由社会资本方承担,主要提供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在移交日向******或灵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完好、能正常运营、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的条件下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
*、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1月4日**时**分。
评标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委:龚济节、刘裕东、冯华玉、宁福琳、朱开治、黄栋、邓成华
谈判时间:****年1月**日
谈判小组成员:李海舟、檀大敏、邓其助、谢树钢、邓成华、何兆幸、潘如钦、檀汝光。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入围**:
**调整规则:/
优惠条件:/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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