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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与预算评审、绩效管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督检查等服务资格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年8月**日上午9:**就******“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与预算评审、绩效管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督检查等服务资格入围”采购项目(编号:********-**)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经采购方确认后,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评标结果
*标段入围投标供应商:
**************
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标段入围投标供应商:
**************
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预算
无预算
*、公告期限
****年8月**日——****年8月**日
*、评审专家
*、技术参数
摘要:*标段服务要求与承诺:
(*)服务要求
1.必须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的管理规定、业务规范和相关制度以及行业要求与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业务;
2.独立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完成;
3.开展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4.按照委托要求,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情况,对结论及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结论及报告;
5.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
6.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要求,更不得借工作之机承揽其它业务;
7.存在违反以上要求的,*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退回委托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结论和报告的,*经发现,立即终止服务资格,退回委托费用,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积极响应******委托服务的要求及条件,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对拟派人员的要求
1.实际工作中,入围单位应在接到通知*日内,派遣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超过*日无法到达或不能派遣承诺人员的,将不对其委托本次项目;
2.项目实施过程中,入围单位拟派人员在中途私自变更人员的,*经发现在随后的*个月内将不对其委托具体项目;
3.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应该常驻丽江,以便于协调工作。
(*)服务承诺
1.投标人须结合招标内容就聘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技术保障措施、质量控制手段等做出服务承诺;
2.对廉政建设、工作纪律及保密工作做出承诺;
3.对服务要求的有关重要事项做出相应承诺;
4.对接受和执行按国家、省和财政部门付费办法及标准做出承诺。
*标段服务要求与承诺:
(*)服务要求
1.必须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的管理规定、业务规范和相关制度以及行业要求与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业务;
2.独立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完成;
3.开展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4.按照委托要求,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情况,对结论及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结论及报告;
5.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
6.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要求,更不得借工作之机承揽其它业务;
7.存在违反以上要求的,*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退回委托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结论和报告的,*经发现,立即终止服务资格,退回委托费用,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积极响应******委托服务的要求及条件,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对拟派人员的要求
1.实际工作中,入围单位应在接到通知*日内,派遣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超过*日无法到达或不能派遣承诺人员的,将不对其委托本次项目;
2.项目实施过程中,入围单位拟派人员在中途私自变更人员的,*经发现在随后的*个月内将不对其委托具体项目;
3.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应该常驻丽江,以便于协调工作。
(*)服务承诺
1.投标人须结合招标内容就聘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技术保障措施、质量控制手段等做出服务承诺;
2.对廉政建设、工作纪律及保密工作做出承诺;
3.对服务要求的有关重要事项做出相应承诺;
4.对接受和执行按国家、省和财政部门付费办法及标准做出承诺。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如各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特此公告
附件:******“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与预算评审、绩效管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督检查等服务资格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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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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