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就定远池河加油站施工工程(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9月2日**时**分,在在**************楼第4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定远池河加油站施工工程
3、主要工程内容:********************定远池河加油站施工工程,站房、罐区、硬化地面、罩棚基础、标识立牌、指示灯箱基础、加油岛、实体围墙、排水沟、各类井及外网给排水系统、水封井等以及其他招标文件工程量规定的所有内容。
4、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建设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
预计中标金额:******.**元
5、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昆仑大街**号
预计中标金额:******.**元
6、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注册地址:江阴市公园路**号
预计中标金额:******.**元
公示期:自****年9月2日 至 ****年 9月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号财富广场首座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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